蛋白質評分的意義

大豆蛋白的評分略低於動物蛋白,但差異並不大,幾乎可以忽略。考慮到動物性蛋白質對健康的種種危害,完全沒有必要為了那麼一點兒差異而執著動物性蛋白質。

一般認為,食物中各種胺基酸組成的比例與人體需求的比例越接近越好。例如,假如人體對賴氨酸和亮氨酸的需求比例是45/59,那麼如果某種食物中的賴氨酸和亮氨酸的比例也是45/59,那麼這種食物的蛋白質就好。這是因為,人體對於多餘的胺基酸無法利用,只能排出體外。例如,如果某種食物中的賴氨酸和亮氨酸的比例為45/69,那麼多出的10份亮氨酸就無法被人體利用,需要排出體外。通常,人們會用蛋白質評分來評價食物中各種胺基酸組成的比例。

世界衛生組織和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於1991年曾提出 PDCAAS (蛋白質消化率校正胺基酸評分,Protein Digestibility Corrected Amino Acid Score)。 PDCAAS 綜合考慮了蛋白質中各種胺基酸組成比例和人體對其消化吸收的能力,以衡量蛋白質的品質。 PDCAAS 以2-5歲兒童的胺基酸需求模式比例為參考基準,即如果某種食物中各種胺基酸的組成比例與2-5歲兒童的需求模式比例接近,則評分就高,反之,則低。

2013年,聯合國糧農組織又提出一種新的蛋白質評分方法,可消化必需胺基酸評分 (DIAAS) 以取代 PDCAAS。兩種方法的主要差異如下:

1. 關於消化率的測量部位,PDCAAS 是基於糞便的消化率,DIAAS則是基於迴腸的消化率。

2. 關於胺基酸的參考基準,PDCAAS 使用的是 1985 年 2-5 歲兒童的胺基酸需求模式比例,DIAAS則使用的是 2013 年多年齡組需求模式比例 (以6個月-3歲兒童為主)。

3. 另外,DIAAS 要分別測量每種必需胺基酸的迴腸消化率,而 PDCAAS 則只測量整體的蛋白質消化率, 沒有測量每種胺基酸的消化率。

顯然,整體上,DIAAS 比 PDCAAS 更準確。

一些食物中蛋白質評分的範例
食物 PDCAAS 評分 DIAAS 評分 限制胺基酸
乳製品(全脂牛奶、全脂奶粉、乳清分離蛋白等) 1.0 1.09~1.16 蛋胺酸+半胱胺酸
肉(豬肉、牛肉、雞胸肉等) 1.0 1.08~1.17 -
大豆(大豆、大豆粉、大豆分離蛋白等) 0.98~1.0 0.9~1.05 蛋胺酸+半胱胺酸
豆腐 0.7 0.97 蛋胺酸+半胱胺酸
豌豆濃縮蛋白 0.89 0.82 蛋胺酸+半胱胺酸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由上表可知,大豆蛋白的評分略低於動物蛋白,但相差不大,約10%。考慮到動物性蛋白質對健康的種種危害,完全沒有必要為了那麼一點兒差異而執著於動物性蛋白質。進一步考慮到人體在各種生長發育階段中對於各種胺基酸的需求比例有很大差別,這種執著就顯得十分可笑了。例如,成人與嬰兒和1-2歲兒童賴氨酸和亮氨酸的需求比例相差約10%;職業運動員對支鏈氨基酸的需求可能高20-30%,等等。因此,過度追求精準的蛋白質評分是沒有意義的。實際上,糧農組織在 DIAAS 評分的說明報告中也強調,評分在 0.75-0.99 之間時區分優劣無顯著意義 [1]。另外,糧農組織在報告中也指出,對於混合食物(我們幾乎不會只吃一種蛋白,通常吃的食物蛋白都是各種食物蛋白的混合)高於1.0的評分可視為1.0 [2]。因此,我們完全可以認為,大豆蛋白與肉類蛋白無優劣之分。

[1] FAO, Dietary protein qualman 43, 48385, 48305 月 線ISSN 0254-4725, 2011

[2] 同上,p22。